潘绥铭:西方性爱史略

Tuesday, 17 June 2014 15:22 Edit by  作者:孙昊 Published in 精彩博文

潘绥铭教授梳理了西方人的性观念的历史变迁,谈到了女性地位、婚姻、爱情观等方面历史变迁。


在原始社会,人们并不掌握“性交能导致怀孕”的知识,性是男人和女人之间唯一的纽带,男人打猎、采集以供养女人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性交。在这一时期,女性被认为拥有两项“魔力”:一是女性能够生育,男性则被认为在生育过程中不起作用。二是女性有留月经的生理现象,留血而不死被认为是神奇的表现。这两项“魔力”使得女性在原始社会有着比男性更高的社会地位。这一时期女性雕塑是这样一种形象:胯骨非常宽、乳房非常大,这表明了原始社会的生殖崇拜。

在农业社会初期,女性的地位开始下降,但并没有完全丧失社会地位,其中一个主要表现就是祭司一般是由女性出任。女祭祀除了要承担与神沟通的职责外,还要负责满足未婚男性的性需求,最早的妓女就是祭司。

随着农业社会的发展,女性的社会地位越来越低,最终彻底沦为男性的附庸。女性的地位下降是由于两点原因:一是家务劳动的私人化。在原始社会,养不养孩子是公共事务,女性的生育关乎整个部落和氏族的存亡,因此女性的社会地位很高。而在农业社会,生产是以家庭为单位,妇女的一切劳动成为私人事务,男性成为生产过程中的主导力量。二是人们转而认为男性在生育过程中起主要作用。人们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有了“种子”的概念,生孩子被看作男性“精”的结果,女性只不过是容纳男人“精”的“容器”。这两点原因导致了男权社会的诞生。 



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西方人确立了关于性、爱、美的基本观念。这一时期女性雕塑的特点是,乳房比较肥大、下垂,臀部不再是横向宽大,而是前后突出。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还确定了关于女性美的三种价值观:一是贤妻良母的形象,二是外表的美貌,三是性爱之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同样奠定了关于男性的审美标准,理想的男性形象应该是英雄、战士,这一时期的艺术作品处处表现男性刚健的一面。这一时期,在关于性和婚姻方面的社会制度和法律创制方面也出现了许多成果。如从罗马创城初期的抢夺妇女到共和国时期的有夫权再到帝国时期的无夫权的变化,女奴制度和公娼制度的并行,合意、姘合、离婚、再婚等男女结合形式的多样化,同性婚姻的法律承认等等。在整个农业社会,性的主要目的是繁衍后代,连虚伪的中国士大夫在行房前还不忘来一句“非为色也,乃为后也”。

中世纪的西欧产生了两大变化。首先是一夫一妻制的正式确立。这一制度有利于确立财产的继承关系,只有正妻之子才有继承财产的关系,西欧还在此基础之上发展出了女儿的继承权。其次是禁欲主义之风的盛行。按照圣经的记载,亚当、夏娃在偷吃禁果后,第一件事就是看到了对方的裸体,产生了关于性的罪恶观念,因此性就被基督教看成是一种“原罪”。既然性是“原罪”,所以教会极力推崇“性的禁欲主义”,主张“无性生殖”。在中世纪神权统治下,教士被禁止婚姻,通奸和同性恋受到严厉惩罚,在绘画和雕塑等艺术作品中也严禁表现裸体和色情的内容。

然而,就是在这一时期,关于爱情的观念诞生了。爱情观的出现可以追溯到12世纪的普罗旺斯地区,当地的游吟诗人喜欢在诗歌作品中表现一种骑士传奇式的爱情。这些作品的基本叙述模式是:无缘之爱,千难万险,天赐良机,以死志之。骑士爱情的出现要归因于当时的历史因素。在中世纪基督教氛围下,骑士要遵守严酷的基督教道德,“私处一室,即为通奸”;骑士处于封建贵族等级的最底端,需要戎马一生,说不定哪天马革裹尸;严格的道德律令和无常的命运使骑士们对爱情的追求具有了极高的审美价值。 



文艺复兴时期是人的全面解放时期,艺术作品中出现了裸体。及至宗教改革时期, 肉体禁欲主义开始松动,精神禁欲主义反而加强,此时教士已经被允许结婚,但他们仍然要保持清心寡欲,不能过度追求身体的放纵。

19世纪,社会生活更加多样化,出现了所谓“维多利亚时代的虚伪风尚”。这表现为:私生子女达到了历史的高峰,私生子孙亦获得了继承权;娼妓盛行成为帝国存亡的攸关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军队的战斗力;吉谱赛女郎的野性爱情节在欧洲传播,人们普遍渴望一种狂热和野性的爱;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十月革命成功之后,苏联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性解放。这一时期另一值得注意的现象是,精神禁欲主义大举反攻倒算,人们开始删改圣经,删除了一切与性有关的内容,倡导独身绅士和端庄淑女。


1920年前后,西方世界爆发了第一次“性革命”。人们开始厌倦温文尔雅、矫揉造作的爱情,转而追求“火辣辣的爱”。社会上流行“杯水主义”,认为做爱就像喝一杯水那么简单。有人提出“帝国毁于革命,革命兴于床上”,认为“性革命”是政治革命的先导,性解放了,人才能解放。1918年,女性获得了选举权,女性的社会地位空前提高。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爆发了第二次“性革命”,这次革命呼吁在人权道德方面追求性权利,在追求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与此同时,浪漫的爱情进一步幻灭,快乐主义兴起,社会上流行激情崇拜、青春崇拜,彻底粉碎了精神禁欲主义。潘教授总结认为,现代社会出现了性、爱、婚姻三者相对分离。



在演讲过程中,潘绥铭教授提出了许多新颖的见解。例如,按照西方人的观念,左翼的社会主义最为主张性解放,西方人不太理解共产主义的中国为什么会在性方面那么保守。西方不存在“早恋”这个概念,如果五六岁的孩子相好,那不是真恋爱,如果十几岁开始恋爱,那完全符合人性。

中国社会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潘绥铭教授再次做客西方文明大系,为师生做了题为“西方性爱发展史略”的讲座。丛日云教授主持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