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创业张家港”青年精英创业大赛 Featured

Thursday, 14 April 2016 20:48 Edit by  CCNews 报道 Published in 海外专才

诚邀海内外创业热情高,创业条件好,具有创新创造精神的青年、青年团队和青年企业家参加。

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决赛将在张家港市举办,为充分利用省赛的有利契机,吸引和凝聚更多优秀青年创业人才集聚港城发展,团市委、人才办、科技局、人社局等单位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创业张家港”青年精英创业大赛。现将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6年4月-6月

二、大赛设置

大赛主要为商工组创意组专项赛。

 

三、参赛要求

(一)人员要求

1.全国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在读研究生或已毕业研究生组成的青年创业团队。

2.海内外创业热情高,创业条件好,具有创新创造精神的青年、青年团队和青年企业家。

3.参赛选手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不良信用和违法纪录。

 

(二)项目要求

1.申请项目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需求(见附件),重点扶持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集成光电、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显示、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项目。

2.申请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其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

 

(三)申报规则

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但是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四、参赛流程

 (一)宣传发动(3月-4月8日)

1.主办单位在主流新闻媒体以及原有大赛发布渠道进行宣传,扩大赛事社会影响力。

2.与全国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协调联动,在各大院校建立相应的创业大赛活动办公室(设在校、院团委),承担所在高校、院所申报项目初步遴选等工作。

(二)报名并提交作品(4月8日-5月20日)

通过张家港团市委网站(http://www.zjgyouth.net/)或大赛官网(http://cyzjg.zjgyouth.net/)下载《报名表》和《创业项目申报书》填写报名,email至官方邮箱,并寄送一份纸质材料至张家港团市委基础建设部。创业项目申报书将作为比赛和晋级的基础材料和重点环节。

(三)大赛初赛(5月20日-6月8日)

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参赛项目进行初评,结合项目对接情况,确定进入决赛的20个项目。

(四)大赛决赛(6月20日-6月24日)

前20个项目纳入省赛商工组创意组同步进行决赛。

(五)颁奖典礼(6月24日)

与省赛共同举办颁奖典礼。

五、奖励政策

(一)荣誉称号及资金扶持。

专项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50万/项目;二等奖3名,奖金20万/项目;三等奖6名,奖金10万/项目,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一等奖先给与奖金4万/项目;二等奖给与奖金2万/项目;三等奖给与1万/项目,其余资金待项目落户张家港并正常运行后按大赛奖金拨付管理办法予以拨付。除此之外,落地优秀项目可申请张家港市其他人才专项资助,与大赛奖金就高不重复享受。

(二)政策扶持。

1.根据全国赛晋级名额分配,将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赛,最终获奖的,可获得全国赛相应的奖金、物质奖励和融资、创业支持服务。同时可参加青年创业训练营等活动,并优先推荐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2.获奖创业项目将优先入驻张家港市青创空间(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及各创业产业园区,可享受园内的优惠措施和服务。

3.常态化开展项目对接活动,适时邀请与张家港市产业相配套的项目负责人与本土企业家投资人进行深度对接交流,经确认后,相关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所有落户项目都可享受张家港市青商会提供的价值3万元的免费法务、财会、税务等服务礼包。

4.入围决赛的项目由“创业导师团”进行“一对一”指导,所有获奖项目均由导师团提供设计论证、产品研发、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资金融通等方面的专业指导与服务。

5.专项赛获奖项目直接进入“张家港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计划评审面评环节,享受附加分政策。特别优秀的项目将优先推荐“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参加市级科技项目评审等,并为落地项目提供更高层次的项目资助、投融资服务、生活安家补贴等扶持政策。未获奖但符合有关张家港重点引进产业节点的项目,作为储备项目,给予持续的跟踪对接支持。

(三)其他扶持。

1.综合考察高校、院所等组织报名及推报项目获奖情况,对赛事工作优秀的单位或组织颁发“优秀组织奖”,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2.专项赛参赛项目可按标准享受交通补贴。

六、注意事项

1.已获评(列入)张家港“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项目和人才团队不得参加大赛。

2.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因参赛项目引发的法律及其他相关问题或纠纷,概由参赛项目所属团队承担。

3.参赛人应对参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4.对已获奖并享受落户资助的项目,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或无正当理由中止项目的,一经核实,将追回已拨付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共青团张家港市委基础建设部  

张磅礴  许玲霞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港城大厦2022

邮  编:215600

电  话:0512-58685500

传  真:0512-58677694

大赛邮箱: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Last modified on Friday, 15 April 2016 14:11